為了出國深造博士學位,山東的馬女士付給留學中介15萬余元,沒想到不但留學夢破碎,還被迫滯留國外?;貒?,馬女士將留學中介起訴到法院討要學費。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東升法庭判決力天永泰(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天永泰公司)返還馬女士學費等15萬余元。
馬女士起訴稱,2009年,為了能夠出國深造,她與留學中介北京海淯泓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淯泓立公司)簽訂了出國留學協議,約定由該公司負責幫助她取得菲律賓布拉卡國立大學的碩士入學資格,以及菲律賓卡昂國立大學的博士入學資格,并分別獲得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簽訂協議后,她為此支付了報名費、學費等費用15萬余元。
沒想到到了菲律賓后,馬女士卻發現海淯泓立公司并未帶她到合同約定的大學就讀,而是去了一家私人的商學院,并以碩士學位造假為由,要求她額外支付高昂的碩士學費,并且阻撓她回國。
后來馬女士幾經周折,才在額外支出大量錢財后回到國內,也并未獲得博士學位。發現被騙后,她多次找海淯泓立公司討要說法,卻發現當初簽訂合同的地方已人去樓空,而且原來的公司也變更為力天永泰公司。無奈之下,她只好將力天永泰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該公司返還學費、注冊費、交通費、食宿費等共35萬元。
庭審中,力天永泰公司經過法院公告傳喚但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司股權轉讓及更名后,相應權利義務應當由更名后的公司予以承繼,因此力天永泰公司應當承繼海淯泓立公司的相關權利義務。而依據馬女士與海淯泓立公司簽訂的協議約定,在馬女士未取得博士學位的情況下,海淯泓立公司應當向其返還依據合同收取的報名費、學費等費用。最后,法院判決力天永泰公司向馬女士返還15萬余元。(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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