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敏,男,漢族,1963年8月生,廣東普寧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工程師。曾任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1982.08—1986.08 大連工學院土木工程系港口建筑工程專業學習
1986.08—1987.11 廣東省深圳市航運總公司圳華港灣企業有限公司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1987.11—1996.12 廣東省深圳市政府交通辦干部,市運輸局科員、工程師、副主任科員(1991.04)、主任科員(1993.08)
1996.12—2001.08 廣東省深圳市運輸局交通處副處長、處長(1999.09)
(其間:1998.08—1999.01參加廣東省深圳市委組織部第三期赴港研修班學習;1998.12—2001.01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
2001.08—2008.01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其間:2001.06—2001.09廣東省深圳市委組織部選派參加市紀委第8批紀檢工作實踐鍛煉)
2008.01—2009.08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08.03),兼市空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2009.03)
2009.08—2010.06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正局級),兼市空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0.06—2010.07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副主任(副局長)
2010.07—2015.07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主任(局長)
(其間:2010.10—2012.11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2002.03—2014.12 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2015.07—2015.09 廣東省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寶安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15.08)
2015.09—2016.1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6.10—2017.08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
2017.08—2017.09 廣東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寶安區委書記
2017.09—2020.07 廣東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殘聯主席(2018.06)
2020.07—2020.08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殘聯主席
2020.08—2020.08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殘聯主席
2020.08—2020.12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黨工委書記、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灣保稅港區管理局)局長,市殘聯主席
2020.12—2021.04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黨工委書記、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綜合保稅區管理局)局長,市殘聯主席(2021.01免)
2021.04—2021.05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21.05—2023.11 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