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我國文旅市場持續火熱,但“五一”“十一”假期大排長隊、人擠人的現象也被“吐槽”。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霍啟剛擬提交一份主題為“落實完善工時與帶薪年休假制度,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提升人民幸福感”的代表建議。
▲資料圖:霍啟剛 中新社記者 陳永諾 攝
霍啟剛關注休假制度的優化,他在建議中表示,建議落實完善工時與帶薪年休假制度,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提升人民幸福感。
霍啟剛表示,目前,我國工時和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效果還不理想,對青年勞動力保障不夠。他認為,對現有工時和帶薪年休假制度進行全面落實與完善,是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的客觀要求,也是擴大內需的重要一環,有助于推動形成消費和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加快將旅游業打造成為促進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暢通國民經濟循環。
出游過度集中致旅游業發展不平衡
建議強制實施帶薪年休假
霍啟剛表示,我國部分企業不僅未能實施帶薪年假制度,甚至存在不遵守標準工時制的現象。勞動者少休假也許在短期會增加企業利益,但不利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對于工時和加班,霍啟剛建議,嚴格落實現有《勞動法》關于每周工作時間的規定,對企事業單位工時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非特殊情況禁止企業協議取消職工雙休,對企業確因工作需要延長職工工時的情況作出明文規定。
霍啟剛指出,從時間效應上來說,休假制度不完善導致游客出行窗口過于集中,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國旅游市場“潮汐效應”明顯,出游需求過度集中在“五一”“十一”等小長假,給民航、鐵路、公路、城建、商業、景區、住宿等各方面帶來巨大供給壓力,導致服務質量下降,游客體驗差,影響我國旅游業的競爭力。
另一方面,從空間效應上來說,受假期時間約束,中近程游占主導,加劇產業發展區域不平衡。2023年我國國內游游客產出量與接待量集中在中東部10省份的城市群,近程省內或相鄰省份客流占主導,不利于彌合我國旅游業區域與城鄉發展不平衡的現狀。
霍啟剛建議,強制實施帶薪年休假相關政策,完善企業違反法律責任的規定,強化對企業年休假執行的約束。相關部門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將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作為勞動保障監察的重點內容。同時,考慮企業用工成本,相關部門應創新檢查手段,獎懲并行,將企業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作為企業獎懲、信用、等級評定等的重要依據,激勵企業落實相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霍啟剛還注意到,目前,部分企業在執行政策時通過現金對年假進行“贖買”,這并不是好現象。他認為,相關部門應出臺細則,規定非特殊情況禁止企業協議取消職工年休假,對企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情形作出明文規定。同時,約束贖買條件,勞動者可選擇接受雇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于超過5天的年假部分。
年輕人工齡短、年假短
建議首兩年后每年遞增1天
霍啟剛注意到,年輕人的年假尤其短。在他看來,目前的年休假制度中假期時限與工齡長短的銜接過于僵硬,對青年勞動群體保障不夠。
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霍啟剛表示,我國人口結構整體呈現老齡化態勢下,工齡在10年以下的青年勞動力正發揮更為重要的力量,也承受著較大的物質和精神壓力。5天的法定年休假無法保障其充分休息,長此以往,對社會的精神素養、整體風貌、奮斗水平也會產生影響。
霍啟剛認為,這同時還會抑制青年群體在旅游市場的消費力。2023年,我國人均出游次數最多的群體為已經年滿18歲、成為具有獨立旅游消費決策權的“95后”,但“95后”工齡普遍在10年以下,5天的年休假時間無法有效釋放其出行消費潛力。
對此,霍啟剛建議,修改現行《條例》關于年休假天數的規定,按工齡計增帶薪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首兩年每年5天,之后每年加1天,遞增至10天。
紅星新聞記者 胡伊文 北京報道
編輯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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