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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記者 儀首歌 金立紅 報道
2月28日,貴州遵義紅花崗區的一位學生家長在網絡平臺爆料,稱自己被學校家委會要求下午放學時去學校門前值守。該家長表示,家委會要求的下午3點值班和自己上班時間沖突。兩人對話錄音中,該班家委會相關人員回應,“每個家長一年都有一次,需要站崗維護小學生放學安全,一次一個小時,一年只有一次,你應該配合一下。”
2月29日,海報新聞記者聯系到紅花崗區教育局,詢問對于學校要求學生家長站崗值守的情況是否有了解。對方回應稱:“我們教育局不允許學校讓家長去值守,負責校園安全的部門會去核實?!?/p>
學校要求學生家長輪流站崗是否合理合法?就此,海報新聞記者咨詢了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對方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權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學??梢詫⒆约旱呢熑无D嫁給家長。此外,如果家長因為參與站崗值班而遭受了損失或者傷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也需要考慮。
“關于家委會是否有權利要求家長站崗值班的問題,取決于家委會的職能和權力范圍?!敝苷壮陕蓭煴硎?,一般來說,家委會是由家長代表組成的,旨在促進家校合作,共同推動學生的健康成長。然而,家委會并沒有法律賦予的權力來強制要求家長參與特定活動,包括站崗值班。如果家委會決定組織此類活動,應該采取自愿參與的原則,并且需要與學校進行溝通,確?;顒硬粫址傅郊议L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如果學校要求學生家長輪流站崗值班,這不僅不合理,也不合法。學校應該承擔起維護學校安全秩序的責任,而不是將責任轉嫁給家長。同時,家長也應該有權利選擇是否參與學校的站崗值班等活動,而不是被強制要求參與?!敝苷壮陕蓭煴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