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陜西紀檢監察”微信公號發布《貪財戀權悔一世——陜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何發理案警示》,曝光了何發理的違紀違法詳情。
何發理懺悔書(節選)
據相關資料,何發理于2017年3月退休。2021年10月,何發理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2022年4月,何發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經查,何發理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000余萬元,其中,在其卸任原省環境保護廳廳長直至退休后被查的8年時間里,何發理仍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880余萬元。紀檢部門指出:何發理案是退而不“休”搞腐敗的典型代表,“貪財”“戀權”是其嚴重違紀違法事實的一個顯著特點。
何發理在退休數年后被查落馬,說明退休了不等于平安落地。如果退而不“休”,只會加重其罪行,得到更嚴重的處罰。我們注意到,在談及收受賄賂的心理時,何發理在懺悔書中提到,是想給子孫留點“家當”。
給子孫留點家當,是上一輩人對晚輩的支持,有這個想法實屬正常,但是“家當”必須來源正當才行。一則是,這些不義之財,吃進多少都會吐出來,根本不可能留得住。二則是,自己鋃鐺入獄,被處罰金,得不償失,失去的只會更多,最后可能啥也沒留下。
作為領導干部,應該樹立良好的家風,自己以身作則,培養孩子走正道走大路,這同樣是一筆“家當”,當子孫有了正直良好的品質,才可能行穩致遠。自己作為長輩因為貪污受賄入獄,成為人們指著脊梁骨罵的“貪官”,這不僅是毀了自己的聲譽,同樣是毀了一個家庭的名聲。最后留下這樣的“家當”,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嗎?再說,自己因犯罪入獄,同樣有可能影響子孫的生活,毀了子孫的職業發展前景。
何發理“給子孫留家當”的理由,顯然站不住腳。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不論什么動機或理由,都不太可能減輕自己的罪責,以及對子孫造成的負面影響。何發理還在懺悔中稱,自己的父母識字不多,辛勤耕耘著農田,沒有坐過飛機,沒有見過大?!36凇皠e人的東西不能要”??吹竭@里,我們在想,如果其父母知道他的下場,且先不說別的,該是何等傷心!“別人的東西不能要”是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何發理難道不知道?他沒有繼承上輩人的良好品質,鉆進“錢眼”,還有什么臉談“家當”?可以說,作為領導干部,貪污腐敗就是最大的不孝。
現在,何發理恐怕沒給子孫留下什么“家當”,反而成為別人眼中的反面典型。這就提醒,領導干部在伸手之前當三思而行,不如守牢底線。畢竟,自己的行為,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子孫后代。對晚輩真有愛護之心,不妨真心實意為人民服務。這既給了子孫一個好的形象,也在群眾中留下口碑。否則,只會毀了自己,也害了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