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貴州省鳳岡縣公安局發布了一則通知抵制婚鬧,提出禁止新郎捆樹、涂抹異物等婚鬧行為,情節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婚慶活動中對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新郎父母及其他人員進行有傷風化的行為,是典型的陋習,違背了公序良俗和文明風尚,突破了法律的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禁止在婚慶活動中實施下列低俗、惡俗婚鬧行為,違者由公安機關視情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一、強行親吻、摟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褻新娘、伴娘的;
二、強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員身上涂抹、撒潑異物的;
三、強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員脫衣服、套鎖鏈或進行捆綁的;
四、強制新郎及其他人員穿戴佩戴有傷風化的服飾、標識標牌的;
五、強制新娘、新郎或其他人員在婚慶活動中進行有傷風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
六、其他有傷風化或帶有侮辱性、危險性的低俗、惡俗婚鬧行為的;
七、蓄意或以營利為目的剪輯制作低俗婚鬧視頻、圖片、文字等并通過網絡進行散布、傳播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八、其他妨礙社會管理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請廣大干部群眾自覺遵守,切實樹立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堅決抵制低俗惡俗婚鬧行為,共同維護風清氣朗的網絡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
鳳岡縣公安局
2021年3月3日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