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計入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每年何時計入資金?
在醫保年度期初計入。如:2023醫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資金,于2023年7月1日計入。
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也會計入資金嗎?計入標準是什么?
在職職工退休后,自可領取養老金之月起,按退休人員標準計入其個人賬戶資金(如在辦理退休手續當月按在職繳費的,領取養老金首月按照其在職標準計入)。若退休后計入的資金需要增加的,增加部分在下一醫保年度時計入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部分。
剛參加工作的職工的個人賬戶資金計入標準是什么?
職工在醫保年度起始前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其個人賬戶計入一年的資金;在醫保年度中參加的,其個人賬戶按實際參加之月至所在醫保年度末的實際月數,計算并計入資金。
醫保個人賬戶停止計入和恢復計入
哪些情況下,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停止計入資金?
1.在職職工應當繳納醫療保險費但未按規定繳納的;
2.在職職工在轉移勞動(人事)關系中,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
3.在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后未就業的,以及雖未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但因停薪留職或者失蹤等情況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
4.在職職工勞動(人事)關系轉移至未參加本市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的;
5.退休(職)人員中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停止計入期間,原賬戶內余額是否可以使用?
原賬戶內剩余資金可以繼續使用,但不享受其他有關醫療保險待遇。
重新繳費或補繳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何時恢復計入資金?
醫保個人賬戶停止計入資金后,在職職工重新繳費(包括補繳費)、退休人員領取或者恢復領取養老金的,其個人賬戶應當在次月起恢復計入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