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這場庭審于上午9:30開庭審理,持續40分鐘左右。
庭審后,陳美霖母親曹女士獨家回應記者,講述了庭審過程。
據曹女士介紹,審判長就二審庭審中雙方爭辯焦點,一一列條解釋說明。
張波和葉誠塵并未提交新證據。
葉誠塵全程未講話,張波有為自己辯解。
對此,審判長以前期已審理核實為由,駁回張波的說法。
對于二審宣判結果,曹女士認為,“雖然有了結果,但我們的孩子回不來了。那種心里的痛永遠無法愈合?!苯酉氯ィ惷懒匾患覍⒗^續關注死刑復核情況,等待最終審判結果。
曹女士指出,張波、葉誠塵可能會在死刑復核中,委托辯護律師繼續上訴。
死刑復核程序是什么?期限是多久?死刑復核高院改判幾率大嗎?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曹劭運律師解釋道,一審判決后,被告人自收到判決書后,有10日的上訴期;檢察院也有10日的抗訴期;10日過后,如果沒有被告人上訴,檢察院也沒有抗訴的,一審判決生效。
如果被告人上訴、檢察院抗訴了,進入二審。
一般刑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之后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了。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度,但死刑案件除經過一審、二審程序以外,還必須經過最高法院的死刑復核程序,經過復核并核準死刑判決,一審、二審判決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即使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的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檢察院未抗訴的,高院仍需復核該案后,再報請最高院核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