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馬慜)在人民銀行今日召開的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整治工作媒體吹風會上,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曾志誠通報了上述拒收現金行政處罰情況:11月底完成兩起案件的行政處罰程序,對某保險公司北京市懷柔支公司、北京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買車險,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分別對兩家企業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9萬元和5萬元;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各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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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處罰信息顯示,兩家被罰單位分別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懷柔支公司、北京達世行世紀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曾志誠表示,2018年以來,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扎實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整治工作,在查處拒收現金違法行為方面,先后對20家拒收現金違法主體給予了5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經濟處罰,累計罰款304萬元,處罰數量和金額均居全國首位,起到了較強震懾作用。被處罰單位涉及旅游景區、交通出行、衛生醫療、停車場、購物、餐飲、娛樂等多個行業場景,以案促改效應顯著。
據曾志誠介紹,從處罰案例來看,發生拒收現金行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淡薄,缺乏對員工開展現金收付的法律規范及業務培訓。比如近期被處罰的保險公司,沒有對員工開展現金收取保費流程的培訓,導致部分員工不熟悉現金收費的流程,認為不能使用現金購買車險,因此拒收現金。
二是經營主體以成本控制、風險防控為由,排斥或拒絕現金支付。比如前期被處罰的某些單位,沒有配備收銀人員,點驗鈔機、零錢等,導致無法收取現金,或是為防范員工收取現金后不上交不入賬而造成的挪用風險,要求員工不收現金。
對于下一步工作舉措,曾志誠表示,一是進一步強化協同機制,形成整治合力。二是進一步提升現金服務能力,優化首都支付環境。三是進一步關注民生、重點領域,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