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州長,州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田軍被開除黨籍。
今年端午小長假第一天,田軍被查。“上官河”注意到,田軍曾是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的下屬。此外,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顯示,田軍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同時,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也同步立案偵查。
田軍故意對無罪的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公開履歷顯示,田軍,男,漢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五峰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公安??茖W校偵察專業畢業,華中師范大學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田軍曾任宜昌市猇亭區公安分局局長,當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宜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偵查員、二級調研員,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2021年11月起,任恩施州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
通報顯示,田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報銷專案工作經費;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執法權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權,故意對無罪的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幫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責任追究,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今年6月22日,湖北省紀委監委、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恩施州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田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同步立案偵查。
既往案件發布中,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時,省檢察院同步立案偵查的案件并不常見?!吧瞎俸印弊⒁獾?,《檢察日報》曾于2020年11月發布題為《留置人員立案后如何采取強制措施》的文章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對部分職務犯罪“可以”行使偵查權,對于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14種犯罪,人民檢察院發現的可以立案偵查,監察委發現的也可以立案偵查,形成兩機構并行調查、偵查的機制,實踐中還可能并案調查、偵查。如果是并行調查、偵查,一個機構已經采取措施,那么另一機構不必采取。監察委已經采取留置措施,檢察機關立案后,需要訊問犯罪嫌疑人,可與監察委協商,在留置場所進行訊問。如果監察委調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而檢察機關自偵尚未終結,可以采取相關強制措施進行偵查,偵查終結后合并起訴。
田軍曾是鄧恢林的下屬
“上官河”注意到,田軍曾是鄧恢林的下屬。
2020年6月,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落馬。公開履歷顯示,鄧恢林,男,漢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研究生,法學碩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長期在湖北任職的鄧恢林,2010年10月起任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1年12月起任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
2021年1月4日,鄧恢林被“雙開”。鄧恢林被指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去年9月21日,鄧恢林一審獲刑15年。
欄目主編:秦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