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19年
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
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辦函〔2019〕73號
(此文件已于2024年4月3日宣布失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將《貴州省2019年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15日
貴州省2019年森林保護“六個嚴禁”
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各類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結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督查”“綠衛2019”森林草原執法專項行動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在全省開展2019年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持續開展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六個常態化”(即:最新衛星影像數據排查案件常態化、案件查處常態化、督查督辦常態化、檢查考核常態化、監督執紀問責常態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常態化)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捕獵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繼續保持震懾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力度,推進依法治林治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完成對各類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捕獵野生動物案件的查處工作,推動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物執法監管工作深度融合,鞏固和發展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成果。2019年8月30日前,實現2019年度發現的涉林案件線索核實率達100%;2019年12月31日前,實現2019年發現的涉林行政案件查結率、2019年發現的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處罰執行率三項指標均達到100%,全面完成往年度存在問題的涉林案件整改工作。
二、工作重點
嚴厲打擊2013年以來非法開墾林地草原,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濕地、濫砍盜伐林木等違法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非法捕獵野生動物以及礦產開發等建設項目造成的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等各種違法行為,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的別墅、高爾夫球場、豪華墓地違法占用林地草原行為。對沒有查處到位的,嚴肅查處;已查處的,分年度分類型統計后報省林業局。
嚴厲打擊2018年以來新發生的違法使用、破壞林地資源案件;非法占用、毀壞濕地(特別是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等重點區域的濕地)案件;盜伐、濫伐及毀壞森林、林木案件;非法運輸木材案件;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破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和非法捕獵陸生野生動物等案件;違反古樹大樹名木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案件;擅自砍伐、移植、運輸古茶樹,對古茶樹實施掘根、剝皮和使用生長調節劑等行為的案件;非法調運、生產、經營感染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產品的案件;違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放火、失火燒毀森林、林木案件及其他涉林違法犯罪案件;違反草原法律法規案件;非法使用、開墾草原,擅自在草原上采石、采砂、采土及破壞草原植被和改變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的案件;在森林、草原、濕地資源保護和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案件。
三、組織領導
省林業局負責本次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的總體組織,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推動工作任務落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貴陽專員辦、省紀委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審計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協調聯動,齊心協力做好省級執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各市(州)、貴安新區和縣(市、區、特區)要參照省級執法專項行動組織構成,完善本級執法專項行動組織構成。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對本級執法專項行動組織構成進行調整并報省林業局備案。
四、行動步驟
(一)案件線索核實和查處階段(2019年5月至8月)
1. 下發疑似圖班。由省林業局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拷貝林地地類或林相變化遙感變化圖斑并下發到各縣(市、區、特區)。
2. ?案件線索核實。各縣(市、區、特區)組織力量對各種渠道獲得的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非法占用自然保護地的違法線索(包括省林業局提供的2019年度疑似圖斑數據庫、各種檢查發現的案件線索、上級部門和其他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群眾舉報、自行排查以及其他方式發現的案件線索)進行核實并采集2019年度疑似圖斑的有關因子和現場相片,建立案件線索核實情況數據庫(即填報“貴州省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案件管理信息系統”和“森林督查系統”)及現場相片庫,省林業局將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核,確保2019年發現的所有涉林草案件線索核實率達100%。
3. ?確定2019年破壞森林草原、自然保護地違法案件數據庫。經過核實屬于涉林草案件的,各縣(市、區、特區)納入2019年專項行動涉林草案件數據庫,并在全省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網報系統中填記案件清單、責任清單和案件查辦進度表作為案件查辦、移交、督辦和進度調度的基礎。同時將上述資料報市(州)林業局審核后送省林業局存檔,作為核查、督查、督辦和考核的依據。
4. ?全面開展案件查辦。依法查處2019年發現的各類涉林草案件,對屬于“森林督查”和“綠衛2019”的涉林草案件,各縣(市、區、特區)林業局于2019年8月30日前向市(州)林業局報送自查報告和自查數據庫,市(州)林業局匯總后報省林業局。
5.報送督辦案件。各縣(市、區、特區)林業局選取1至3起案情嚴重、破壞面積大、社會關注度高、查處難度大的案件報市(州)林業局匯總后送省林業局。
(二)全面查處和督導督辦階段(2019年6月至12月)
1. ?各縣(市、區、特區)林業局要集中力量開展案件查辦和整改,12月31日前實現2019年發現的涉林草行政案件查結率、2019年發現的涉林草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處罰執行率三項指標均達到100%。
2. ?由省林業局聯合有關部門對案件查辦進度緩慢、推諉扯皮、隱瞞不報、壓案不查、不移交案件、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和弄虛作假等問題嚴重地區進行重點督查;對各地報來的重大案件進行現場督辦、掛牌督辦和限期督辦;對有案不辦、辦案不力的相關縣(市、區、特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約談,確保執法專項行動實效。
(三)宣傳報道階段(2019年6月至11月)
強化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微博、微信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深入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宣傳,著力營造依法保護森林草原、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行為的濃厚氛圍。
(四)考核和總結階段(2019年8月至12月)
對2019年全省各地案件線索核實、涉林草案件數據庫建立、案件和信息報送、2019年及往年度案件查處進度及質量、違法使用林地草原案件發生情況、長效機制建立及執行情況等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2019年各地經濟發展綜合測評和各種考核范疇。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失職、失責的黨政領導干部按相關規定開展責任追究。
五、行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的領導、組織和協調,配備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工作目標順利實現。各地政府是本次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對專項行動負全責;同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各地政府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細化具體的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聯絡人、舉報電話,落實工作要求、進度和職責,把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細化到單位、崗位和個人,確保專項行動全面快速有序推進。
(二)加大執法力度,推進協作執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確定的打擊重點和職責分工,全面開展案件線索核實、案件數據庫建立、相關資料的報送和案件查處等工作,充分利用疑似圖斑數據庫、護林員巡護和群眾舉報等案件線索發現方式,實現精確精準打擊,提高查結率。各縣(市、區、特區)政府要統籌執法監管力量,推進執法融合,充分協調紀檢監察、公檢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聯合辦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提升專項行動效果。
(三)提高辦案質量,加強案件報送。各級執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相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規定,確保案件摸排、查處、受理、立案、偵查(調查)、審查、移送、起訴、審判和執行等辦案環節質量,嚴防壓案不報、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查)、久偵(查)不結、刑案不移、查而不處、處罰不全、怠于執行、以罰代刑、有罪不究、降格處罰和徇私枉法等行為的發生。各縣(市、區、特區)林業局每月要將發現的涉林草案件清單和案件查辦進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報市(州)林業局匯總后送省林業局,涉及自然保護地的行政案件要及時報送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時報送同級公安部門查處,將需要問責的案件及時報送紀檢監察及組織人事部門。各地報送情況將作為督查、督辦、立案監督和問責的依據。
(四)加強協作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定期會商,嚴格執行信息及成果報送、案件報送及移送、案件強制執行等工作規定,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高效工作機制。各級林業部門尤其要加強與當地紀檢監察、公檢法、組織人事等部門協作配合,做好執法專項行動的責任追究、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監督、起訴、審判和處罰等工作。
(五)強化督導檢查,確保行動實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推進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執法專項行動,各縣(市、區、特區)林業局以月為時間節點,對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案件查處情況、重點案件督辦情況及時總結,每月28日前將本月總結情況報市(州)林業局匯總后送省林業局。省林業局視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協調省有關部門組成督導組對各地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工作扎實、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揚;對組織不力、工作被動、成效不大的作出批評;對有案不辦、辦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報經省政府同意后進行約談,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