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一沖而得兩沖”者,是指原局地支中有一對地支相沖,逢大運,交成兩對地支相沖。如果原局地支有兩個申,一個寅,則兩申不沖一寅,大運再逢一寅,成為兩申、兩寅,以二申沖二寅,兩兩對沖,此則為一沖而得兩沖。
但對這種二申不沖一寅之說,徐樂吾認為“未可盡信”,他認為寅即是甲,申即為庚,不管是二申一寅,還是一申一寅,凡甲木遇庚,庚金必定要克甲木。
只是因為兩申一寅之類,氣不專注,猶如兩庚合一乙,猶如一女配二夫,乙木則用情不專。但若大運再逢一乙,兩庚配兩乙,
兩個庚合兩個乙,陽干各有其妻,陰干各有其夫,用情則專。寅申之沖,與乙庚之合,同為一理,如果兩申遇兩寅,一沖而引起兩沖,用情則專。
但這些都不太全面,所謂二不沖一,歷來命學界就有此說,如二午不沖一子,二子不沖一午之類,但世人卻不盡都能理解其中道理,所謂沖者,勢均力敵,兩強相持者為沖;克者,勢不均敵,強勝弱者則為克。
就如寅申之沖,寅的本氣為甲木,申的本氣為庚金,庚金就五行屬性而言,金克木為自然之理。但寅得勢而力強,與申勢力均等,
則申不能克木,則稱之為沖,但遇兩申一寅,勢力不能均等,寅無力與申相爭,則不能沖申,申中庚金則變沖為克了。
沖者,兩強相爭,必有一傷,所以在命局中逢沖者,多不能為吉。而克,勝負只有定數,勝敗在預料之中,易于掌握,或成或敗,則可視格局的需要,有所取舍。
任鐵樵說“命好不好運”,八字大運,與八字命局相為表里,對于一個人的命運而言,八字命局對與大運,是一個對靜態的因素,
而大運對于命局,又是一個相對動態的因素,對命吉兇的判斷,離不開大運,而大運離開命局,就失去了依托。凡行對日主有益的大運,則為吉泰之運。
但大運十年一大變,五年一小變,所以即使為福,也不能常為福,運過之后,又恢復常態。同時大運還要和太歲行年相結合,《子平真詮》沒有討論流年,在評斷命局時,卻不可或略流年在一個命局好與壞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如與太歲生旺和合,與大運、命局不相沖突,方可發福。或若大運行至吉慶之地,卻遇逐年太歲到刑寅之鄉,仍會有細累浮災,因為有吉慶的大運,尚不至于成為重害。
但若行沌蹇兇禍大運,又見逐年太歲刑 沖,則一定會發生大的災禍。若太歲吉慶,其流年卻有小慶,流年過后,則不會再對命局有所傷害。
《燭神經》云: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基礎厚薄,然后定災福。也就是說,如果命局本身有十分福氣,行三四分惡運,都不覺兇,因福力厚之故;若行五六分惡運,則只會是浮災細累而已;但若行至七八分惡運,方會有比較重的災患。
如果命局有五六分福氣,而行三四分惡運,則為禍甚兇。若行四五分惡運,則九死一生,此皆因基礎不牢,不能抵御厄運的緣故。
或若大運曾經歷過本命長生之處者,謂之氣盛之運,雖歲運來沖克者,為禍亦不重,因運氣強盛之故。如果未經長生,而遭歲運刑沖克破,
則便為災,此皆因盛氣未備,氣運衰弱。或若曾經歷過旺相而再逢死絕之運,如命局本身不吉, 為災亦不甚重,陰陽五行代謝之順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