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揭朋友圈少兒才藝投票騙局#【轉發提醒!#朋友圈投票騙了家長們1400多萬#】
江蘇一詐騙團伙虛構“少兒藝術之星大賽”,他們把孩子作品做成鏈接,供家長發朋友圈拉票,熱度上升后開設刷禮物通道,騙家長投票充值,引誘家長們刷錢攀比。該團伙開展2500多場所謂比賽,上萬名學生參加,收益1400多萬元!近日,3名主犯因犯詐騙罪被判刑。
相關報道:少兒才藝比賽成了刷錢游戲?20多省份上萬名家長都被……
在我們的微信朋友圈里
經常會看到各種投票鏈接。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這看似平常的投票
也有可能成為詐騙分子利用的工具。
近日,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檢察院
就辦理了一起以有償投票為名,
專門針對學生家長的詐騙案,
全國20多個省份上萬名家長被騙!
2021年5月,鹽城市某藝術培訓機構負責人收到了一項比賽邀請,對方自稱是“少兒藝術之星大賽”網絡賽事組委會。
鹽城市某藝術培訓機構負責人:“給我們學員增加一個表演的機會吧,同時我們也增加一個知名度?!?/p>
很快,紅頭文件、官網海報、明星視頻都發到了培訓機構負責人的手中。最讓人心動的是,賽事組委會稱,這是一場全國性的網絡公益比賽,不收取任何費用。
鹽城市某藝術培訓機構負責人:“我們學員只要發個照片或者平時表演的視頻給組委會,根據這個視頻或者照片進行投票就可以了。家長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也不需要花任何一分錢?!?/p>
主辦方稱,他們會將孩子的作品做成網絡鏈接,家長們將鏈接發到微信朋友圈里讓親朋好友來投票就行了。此后,全國25個省市的多家培訓機構接受了邀請,上萬名學生參加了比賽。
參賽學生家長:“多一個資質肯定是對小孩肯定是有好處的嘛。以后不管是入學還是各方面的能力,進好的學??赡苌晕⒑靡稽c?!?/p>
漸漸地,家長們發現這個比賽變味了。每場比賽只有三天時間,主辦方將網上投票設置了每天800票的上限。三天下來,一名參賽學生最多能獲得2400張選票。與此同時,主辦方開通了刷禮物通道,家長花5元錢,就可以獲得5張選票,花300元錢就可以獲得500張選票。這就意味著,花錢越多,就將獲得更多選票。
參賽學生家長:“后來第一名第二名他們相互較勁了。當時我們看得出來一共就三天的時間,他發現第一名超過了第二名多少票的時候,第二名又開始加勁投票了?!?/p>
鹽城市某藝術培訓機構負責人:“到最后的關鍵時刻,家長都有這種心理,為了小孩開始花錢充值買禮品。到最后的時候家長已經變得不理智了?!?/p>
為了自家的孩子能有一個好名次,家長們花起錢來毫不含糊。其中的一場比賽,家長們刷禮物的金額就高達13萬元。8個多月的時間,主辦方先后開展了2500多場,收益1400多萬元。經查,主辦方是位于連云港的新邁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為相某新。2021年12月,鹽城響水警方打掉了這個以相某新、楊某、穆某瑀三人為首的詐騙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26人。
犯罪嫌疑人尚某偉:“實際上是家長花錢的游戲,我們公司全部是利用家長的虛榮心?!?/p>
2022年6月,18本卷宗送到了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薛松巖的手中。
薛松巖,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鹽城市優秀公訴人。
由于這是一起新類型的詐騙案件,全國的裁判文書網上并沒有類似的案件可供參考。薛松巖先后五次審閱卷宗,形成了10萬字的閱卷筆錄和審查報告。
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薛松巖:“通過我們的審查認定,這個案件不存在這樣一個比賽,沒有舉辦全國性大賽的名義和資質,用一個子虛烏有的東西騙取家長來投票,給家長的榮譽和家長充值刷禮物的錢不具有對價性,已經遠遠超出了民事欺詐這個范疇,涉嫌刑事犯罪?!?/p>
經查,這一詐騙團伙通過虛構“第三屆少兒藝術之星大賽”網絡賽事活動及賽事組委會,偽造賽事紅頭文件,謊稱聯合數十家知名媒體,與知名藝術培訓機構合作,通過“專家評審+大眾打分”對作品進行評選,利用自辦的少兒藝術評選網進行虛假宣傳,從而將活動包裝成全國性權威賽事,以獎杯、獎牌、證書,入選官網人才庫等條件,引誘學生參加。
薛松巖:“先吸引你來參加比賽,利用家長的攀比心理,比賽有一定熱度之后開設一個禮物通道。這個時候就開始圈錢了,5元到300元不等的禮物價格。對應5分到500分不等的分數。你刷錢越多,分數越高?!?/p>
為審慎辦理這起案件,響水縣人民檢察院先后多次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反復分析案情。2023年2月15日和7月13日,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法院先后兩次開庭審理這起案件。
薛松巖:“你們比的是藝術,還是比的是花錢?”
犯罪嫌疑人相某新:“我們沒有考慮這么多,我也沒辦法回答你這個問題。”
在法庭辯論環節,做了充分的庭審預案的薛松巖,還是遇到了辯護人拋出來的一個難題。
辯護人:“那些女主播通過化妝、美顏、變聲等改變自身容貌的方式欺騙觀眾向其刷禮物。但事實上這些主播本身的顏值和事實上的顏值存在著巨大差異。那么,這些網絡平臺和主播的行為是否也構成了詐騙犯的共犯?所以,辯護人認為受害家長花錢充值,幫助自己的孩子提高排名和網絡直播中觀眾向主播刷禮物的行為相似,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理?!?/p>
緊張短暫的思考后,薛松巖作出了回應。
公訴人:“主播化妝或者美顏之類的技術是可以成為對方所知曉的技術。雖然有時候用了濾鏡、用了美顏虛構了事實,但是并不影響對方正確進行認知,不足以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這一點與本案是存在本質的不同的?!?/p>
最終,法庭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意見。相某新、楊某、穆某瑀等三名主犯因犯詐騙罪,被判處十三年六個月至十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罰金。其余涉案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刑罰。
有關這起案件的詳細報道,請關注8月25日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法治在線》欄目播出的特別節目《檢察官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