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始于1989年設立的“社會保障基金”。實現方式大體分為三類:經濟援助,服務援助以及機構資助?;貧w之后,澳門特區政府加大了對民生保障的投入,并在2008年提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構想。這個聽起來就飽腹感十足的“雙層”,是指第一層的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也就是說,澳門人在享有各種保障的同時,每年也能從政府的收入中得到分紅。
在教育方面,澳門從2007年起實行了從幼兒園到高中的15年免費教育,在最受關注的住房方面,政府提出了“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共房屋發展方針,優先照顧弱勢及核心家團。不過在諸多惹人羨慕的福利中,最讓人有幸福感的,可能還是獨特的“現金分享計劃”了。
所謂的“現金分享/派送計劃”,簡單點說就是直接發錢。根據澳門政府的規定,受惠范圍包括全體澳門居民,沒有年齡限制,只有永久和非永久的差別,下面是簡化版的政策規定:
1. 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現金。
2. 未滿5歲的兒童,只要領取身份證明文件,也可以領取。
3. 現居境外但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只要能證明身份證因沒有續期,也可以獲得。
4. 符合發放條件的居民,不幸死亡還沒來得及領取的話,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一十七條規定,在清算遺產前由待分割財產管人申請領取。
上面這些規定人群,就是澳門現金派送計劃的全部受眾。資料顯示,2008年,澳門特區政府開始實施“現金分享計劃”。 首次發放時,澳門永久性居民每人一次性領取5000澳門幣,非永久性居民每人一次性領取3000澳門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