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陽光的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因涉嫌海潤光伏股票內幕交易案,遭到證監會的嚴厲處罰,罰款金額超過2億元。這一處罰再次彰顯了證監會對內幕交易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和嚴厲懲罰措施。
ST陽光在最近的公告中透露,其接到了控股股東的通知,陽光集團被證監會完成了關于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內幕交易案的調查。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計劃對陽光集團處以2.32億元的罰款。此次處罰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并不直接影響公司本身及其運營,公司強調,此事件不會對日常經營活動帶來改變。
回顧背景,江蘇陽光的實際控制人陸克平通過陽光集團,在多個行業擁有廣泛業務,包括毛紡、服裝、生物醫藥等,并曾掌控多家上市公司,形成了所謂的“陽光系”。其中,海潤光伏雖然一度為陸克平及陽光集團帶來約20億元的收益,但由于業績不佳,最終于2019年退出股市。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江蘇陽光2023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加之控股股東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金額達1.7億元,且預計短期內難以償還,導致江蘇陽光近期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處理。
在公司股票被實施特別處理(ST)后,市場反應迅速,股價連續兩天一字跌停。截至最新收盤,股價停留在1.38元/股,且有超過126萬手賣單壓在跌停板上,顯示出市場對該消息的強烈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