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放射科未給受檢者穿防護服醫療機構被罰#登上微博熱搜。
X射線影像檢查是一項廣泛開展的放射檢查項目。X射線輻射對人體具有一定的損害,放射診療機構在開展放射檢查或診斷過程中須對受檢者進行必要的個人防護,否則可能面臨被罰。
近日,浙江舟山岱山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對某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醫療機構放射科有2名受檢者正在進行X射線影像檢查,現場均未佩戴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執法人員隨即對開展放射影像檢查的放射診療人員進行了詢問,該名人員當場承認,由于病人較多,防護服穿脫不便,為圖操作方便,未提醒受檢者穿戴防護服后再進行相應的放射檢查。
經進一步調查取證,確認該醫療機構放射診療人員在對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存在未按規定對進行醫療照射的受檢者臨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的違法行為,岱山縣衛生健康局對該醫療機構進行了立案處理并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普法課堂
問: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在對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哪些個人防護規定?
答:《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問:醫療機構未按照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如何處罰?
答:《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 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 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