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一房東拿燈檢查定損索賠上萬元,引發網友關注和熱議。此事一出隨即被網友命名為“提燈定損”,迅速登上各平臺熱搜。
“提燈定損”到底是什么回事?3月28日,上饒陳女士發視頻稱,她租住在上饒玉山的一處村民自建房,退租時房東拿著燈逐寸檢查,最后列出的清單要求賠償一萬余元。而每月的房租是1200元,陳女士認為房東故意訛錢。
網傳視頻顯示,男子拿著燈檢查墻壁、床、櫥柜、門框、板凳等,并逐一貼上黃色的標記之后,列出了一張清單。該清單詳細列出了需要支付的“損傷補償”,以及由此產生的“工資”,最后還有一筆2000元的“其他損傷補償費”,合計10884.95元。
3月29日,當地官方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但仍未能平息風波,反而有更多當事方出面持續爆料:當事租戶說自己已懷孕,前幾天被房東用磚頭砸才憤而曝光的;當地一裝修建材老板稱自己也曾遭遇該房東“提燈定損”式賴賬和索賠,有網友稱該自建房是違法建筑,可向住建局舉報……面對鋪天蓋地的多種說法及追問,當地政府部門有必要也有責任迅速查清事實、廓清迷霧,回應全社會關切。
一問:“提燈定損”是否涉嫌敲詐勒索?
當事人陳女士提供的視頻顯示,一名男子拿著探照燈對房內設施及物品逐一檢查并貼上黃色標記,檢查完畢后,房東列出一份詳細賠償費用。陳女士表示,這樣的賠償要求十分過分,她不能接受,“房東就是想訛錢”。
當地街道辦3月29日通報中稱,2023年9月,陳某(當事人陳女士)到東門村委會反映,因小孩上下樓吵鬧問題,與房東郭某某引發矛盾,表示要退租,但郭某某以家具遭受損壞為由,不予退租金和押金。
有網友在陳女士視頻下留言:“以前看新聞說,房東挑灰塵扣押金已經覺得很過分了,沒想到還有房東想讓租客出錢為其裝修的。這種行為難道還不構成敲詐勒索嗎?”
紅星新聞發布評論稱,當地有關部門應調查清楚,以“探照燈”來吹毛求疵,且要求高價賠償,是否涉嫌敲詐勒索?
對此,當地村委會回應媒體稱:“不存在訛詐租客。租客也有問題,賠償了部分金額。”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澤瑞律師認為,此事應不涉及敲詐勒索。敲詐勒索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是行為人取得他人財物無法律依據,二是使用了威脅、恐嚇或要挾等手段?!熬唧w到這事,房東與租客有租賃合同關系在先,如果租客確有違約行為,而房東只是漫天要價,就不構成敲詐勒索。”“如果房東要價太高,租戶可拒絕支付。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只能告上法庭解決?!?/p>
當然,也有執業律師認為,此事中,如果房東及相關方面采取其他非常規手段索要賠償的話,就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
二問:房屋定損,房東說的算?
常用的電器壞了,誰來負責維修?水龍頭、電燈泡、門鎖等損耗性設施的維護與更換,又由誰來解決?退租時,如何判定房屋損失?這些問題看似是“小事”,卻常常成為租房過程中扯皮的因素。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婷婷表示,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實質上已經包含了房屋自然損耗的對應價值,租客對自然損耗不需要承擔責任。因此在正常的損耗范圍之內,承租人退房時無須另外補償。
高婷婷認為,房屋作為一種租賃物,在出租過程中是一定會有損耗的。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時,應預料到隨著使用時間的變長,房屋的價值一定會減少,所以在制定租金時,也應考慮折舊價值。
但當造成人為過錯性的損失時,租客應當進行賠償。這種情況需要對比損壞所造成的結果和物品原狀之間的差距,比如給對方比較貴重的家具造成了明顯破壞,因為使用不當導致對方配置的家電、房屋主體結構或房屋表面有明顯破損,原來墻上沒有洞,但因人為原因產生了洞等,這些必然是一種損失。
損失的賠償形式可以是恢復原狀,或者按照房主自行修復所支出的費用進行金額補償。但賠償要考慮經濟性,賠償過程要體現公平性、合理性與過錯的相當性。
三問:租戶孕期被扔磚頭,憤而發視頻曝光?
當事人回應媒體稱,“提燈定損”這件事確實發生在去年,但是“最近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發布視頻只是希望保障自己與家人的人身安全。
當事人陳女士通過自己的抖音賬號發布截圖文字稱,自己當前的主要訴求:是希望我和我的家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另外還解釋了發布視頻的原因:事情是去年發生的,前兩天他用磚頭砸我,因為我懷孕了,我怕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所以發布了視頻。
對此,當地村委會回應媒體稱,此次事件是因為雙方再次因口角糾紛,矛盾繼續升級,租客遂在短視頻平臺陸續發布有關視頻,引起關注。
當地街道辦的通報及村委會回應,均將當事人發視頻的原因,歸結于雙方“因口角糾紛,矛盾繼續升級”,未提及陳女士所稱的“孕期被磚頭砸”、感覺全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這些事。那么,當事人陳女士所稱的“孕期被磚頭砸”是否屬實?陳女士是否就此報警?如果報了警,當地警方是否立案或者采取相關安全保護措施?
據央廣網報道,租戶(陳女士)認為自身安全受到威脅,發布視頻只希望保障自己與家人的人身安全。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澤瑞律師認為,租戶應當向公安部門報案。按規定,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可以進行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者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四問:當地建材老板也曾遭遇索賠?
據媒體報道,事情發酵后,有多位當地裝修行業人士發布視頻或在陳女士視頻評論區留言稱,在幫助該房東修房期間,瓷磚、澆筑地基、防水、室內裝修、安裝鋁合金門窗等項目上,不僅沒有收到材料和人工費用,反而被其以各種理由要求賠償。
當地建材老板江某才發布視頻稱,自己在當地既做防水工程也賣裝修建材。此前,“提燈定損”事件中的房東郭某某,曾喊他給其樓房露臺做防水,30平方米左右,第一次做的是高彈(材料),做好第二天就被郭某某撕了,因此虧了一兩千元,只好再次做防水。“做好了我就無語了。他打電話來說,這里有個洞,那里折皺了,30平方米(防水),他用黑水筆畫了幾百個(問題),我真是,很無語……”
江某才說,這個防水(業務)郭某某一直沒結賬,后從其店里拉的材料也沒給錢。郭某某說,不但不給錢,反而要倒找他四五千塊錢。視頻最后,一名防水工和材料工出鏡,證實了江某才的說法。
還有在當地做瓷磚批發的老板稱,該房東到現在都還差2萬多元的費用沒給,平時找他要,總是各種推脫。
值得關注的是,那些聲稱給房東裝修房子虧本的人,極目新聞記者發現多位已經刪除視頻或將賬號設為私密,對于記者的采訪要求也未作回應。到底是真有其事,還是故意蹭熱點?目前尚無定論。
五問:涉事自建房是否屬于違法建筑?
事情發酵后,有多位網友在自媒體平臺及陳女士視頻留言區稱,涉事房東在東門村城東安置區修建的這棟樓超過3層(涉事自建房有6層樓),屬于違建(違法建筑),并已經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4月2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玉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政府已經在處理,下一步會發公告。”
另據大河報報道,玉山縣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已接到相關舉報,目前已成立工作專班開展核查調查,有結果后將進行通報。
據江西省政府官網,2016年10月,江西省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規劃管理的意見》,提出嚴格執行農村建房建設標準,從嚴控制農房建筑體量,建筑面積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層數一般不超過三層。同時杜絕超高超大違法違規建房。
大江網報道稱,2023年11月1日,記者獲悉,即日起,《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江西省政府規定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積標準上限不得突破350㎡,一般不超過三層。
六問:“提燈定損”房東哪來的底氣?
這件事之所以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恐怕在于其背后并不只是簡單的房屋租賃糾紛。房東為何如此有恃無恐?背后有無人“撐腰”?當地恐怕得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答案。
對于房東“提燈定損”,網友的第一反應,除了震驚,還有“這應該不是第一次這么干”,因為太嫻熟了。后續出場的“討薪復仇者聯盟”,或許印證了這一猜測:當地一名建材老板稱,給該房東做裝修,不僅收不到錢,還要倒給好幾千。檢驗成果時,30平方米的地方,房東用黑色水筆畫了幾百個。
房東要索賠,從法律層面,需要自己舉證,提供租房前后的對比以及第三方權威機構的鑒定意見,并非列出一紙清單就能要錢。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但詭異的是,經村委會介入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合租方共賠償4000元。具體調解過程未作說明,賠償依據從何而來,相關通報只字未提。此事件,折射出有些基層組織在管理和思維模式上的荒謬。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張國振律師也認為,房東“奇葩”驗房方式確實讓人難以接受,而當時地方人員的調解方式,給人感覺就是“和稀泥”,甚至“護短”,這才導致了網友們的不滿。
張國振律師表示,目前來看,這起事件的影響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起普通租房糾紛范疇,它不僅觸及到租房市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問題,更是考驗著地方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參考資料:上游新聞、央視網、央廣網、澎湃新聞、紅星新聞、瀟湘晨報、中國網海峽頻道、大河報·豫視頻、大江網、極目新聞、新京報、封面新聞等)
話題主持|記者 鄭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