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一張假離婚證,以感情不順為由接近其他女性,進而欺騙其感情,承諾送車、承諾送房、承諾結婚……然后,頻繁地找女方借錢,最后失聯。
11月18日,益陽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通報了這樣一起詐騙案。江蘇男子陳爾康(化名)先后對6名女子實施詐騙,先后騙取近100萬元,其中還有幾人為其生兒育女。
他甚至偽造了一份結婚證,與其中一名受害人“結婚”,令對方深信兩人的關系,直到警方上門調查時,受害人才知道結婚證是假的。
假承諾
說給名分送房子結果借錢4次消失了
陳爾康今年47歲,是江蘇常熟人。他的微信名叫“阿康”,警方調查發現,他的微信上有多位常聯系的女性,且對話曖昧。這些人大都是30多歲,有的離過婚,她們被陳爾康的花言巧語套牢,都期待著能與其結為伉儷。
這群人中,最先清醒的是不到30歲的阿美(化名)。3月22日,阿美在益陽桃江學駕照時,通過微信認識了陳爾康,兩人相談甚歡。
初次見面,陳爾康就跟阿美講述了自己“煎熬”的感情生活:老婆帶著兒子在美國生活,異地多年,已經打算離婚了,而自己一心想做好事業,目前在益陽桃江開發地產。
阿美并不知道這個男人的真實年齡。在她的印象中,陳爾康約30出頭,身高1.78米,偏胖,講外地話,經常開著一輛黑色奧迪A6小車。3月25日下午,兩人首次在益陽火車站附近的酒店見面,之后頻繁交流,逐漸成為了戀人關系。
陳爾康還經常跟阿美強調,要跟妻子離婚,給阿美一個名分,還要給她一套房子,并“要求”阿美到他的公司上班。阿美說,她雖然也懷疑過這個男人的真誠,但雙方談得來,陳爾康也給了她承諾,而且她也想結婚,最終還是選擇了相信。
然而,認識不到一個月,陳爾康先后4次向阿美借錢,理由也是千奇百怪。第一次借錢是在4月4日上午,陳爾康自稱朋友被公安機關抓了,需要他墊付保釋金,因為工程問題,一時挪不出錢,一次性就找阿美拿了2萬元。但這樣借了4次后,陳爾康并沒有還錢的意思,阿美便不再借錢給他,“想給他一些教訓”。
未想,到了4月下旬,陳爾康不再與阿美聯系,也對其避而不見。阿美生疑,注冊了一個新的微信號碼,冒充美女與陳爾康聯系,對方卻顯得很積極。
在掌握了相應的證據后,阿美報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