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布《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從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不得拋扔、踩踏快件;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
《辦法》明確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可以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快遞業發展規劃。郵政管理部門支持、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城鄉設置快件收投服務場所和智能收投設施,對快遞服務類型和快遞服務設施實施分類代碼管理。
此外,《辦法》中還明確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優化快遞市場秩序的規制方式,完善快遞行業治理的制度手段等方面的內容。尤其對消費者使用快遞服務的權益保護進行了具體的要求。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使用、倒賣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委托其他企業處理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事前進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并對受托企業處理個人信息的活動進行監督,不免除自身對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承擔的責任。快遞企業也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送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與安全運營有關的數據信息,并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報送方式符合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不得漏報、錯報、瞞報、謊報。
(總臺央視記者 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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