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國企校招后,經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一系列程序后,21歲的考生小溫接到了對方發來的錄用通知信息。就在他按照對方要求完成體檢后,意外接到對方通知,稱其因專業不符,被取消應聘資格。
“專業審查應該是第一步,我們在資格審查過后,又準備那么多,筆試和面試都過了,也通知我們被錄用了,怎么就突然被取消了呢,我們懷疑這個崗位是個‘蘿卜坑’。”小溫及其父親溫先生一直不能理解這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么。他們找到招聘的連云港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連云港港口集團)進行反映,得到的答復是集團下屬用人單位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對專業認知度理解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誤,在向小溫父子做出解釋時,連云港港口集團承諾3年內該崗位不再招人。
律師說法:用人單位發出錄用通知就等同于確認勞動關系
溫先生認為連云港港口集團在對此事的處理中,雖然承認了存在工作失誤,但并沒有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他希望對方能夠給出相應的說法。
那么,針對此事,連云港港口集團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呢?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吉彬彬表示,雖然小溫應聘的是連云港港口集團的下屬單位,但招聘公告發布主體是連云港港口集團,所以連云港港口集團應該對此事承擔責任。
小溫經過辛苦努力,通過考試并被通知被錄用,在小溫確認接受錄用消息回復后,雙方的勞動關系就已經確立,錄用通知已經對雙方產生了法律約束力?,F招聘單位又通知取消小溫的錄用資格,并承認是工作人員對招聘專業認知度理解不到位,可以明確取消錄用系用人單位自身的原因和過錯導致,用人單位須承擔違約責任。從法律上來說,用人單位已經構成違約,系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針對小溫這種情況,吉彬彬表示,用人單位承擔的違約責任主要是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如果無法繼續履行,應該賠償擬聘用員工小溫的相關損失。因此,小溫可向用人單位主張要求繼續履約或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相應的損失。
公務員崗位有專業限制嗎?如何選擇?
很多想考公務員的考生,想知道公務員崗位有專業限制嗎?作為考生,應當如何選擇?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公務員崗位有專業限制嗎
公務員考試是沒有專業方面的限制的。凡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對專業方面不做限制。公務員考試對于專業方面比較寬限,這也是全面納入復合型人才的一種表現。
二、公務員考試對專業方面的要求
1、專業不做限制
公務員的崗位要求是不同的,根據報考要求,對于專業方面并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制。任何專業的人員都可以參加公務員的考試。
2、專業做限制
部分比較特殊的公務員崗位,對于技術方面的要求比較高,例如計算機技術、經濟技術等等,要求考生必須要具備相關的專業基礎。
三、如何做好公務員的崗位的選擇
1、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進行公務員崗位的選擇。利用自己的專業特性,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考試通過的概率也會更大。
2、可以選擇一些競爭力比較小的崗位,競爭力比較小的崗位考試通過的概率會更高。
3、可以根據未來的就業方向去選擇崗位。例如未來想要進入到財政部門,可以選擇一些會計崗位、審計以及財務崗位等等。想要進入到計算機專業技術部門,可以選擇一些技術要求比較高的崗位。
四、總結
通常情況下,公務員考試大多是沒有專業限制的,除了一些技術崗對考生的專業有要求以外,行政崗是沒有這方面要求的,如果您想報考公務員考試,請先了解自己所報考的崗位,有沒有專業的限制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