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皖政辦秘〔2021〕11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住房保障體系的制度設計,確定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思想、基礎制度、支持政策,對組織實施提出要求。2021年7月7日,國務院舉辦政策例行吹風會對《意見》相關政策進行解讀。2021年7月22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韓正副總理、王蒙徽部長對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分別做部署講話。我省在充分借鑒全國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各地、各單位的意見,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意見》精神以及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政府通過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保障,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三、起草過程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國家文件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實地調研、座談論證的基礎上,起草了《實施方案》初稿。2021年8月13日向省政府專題會議匯報起草情況,經廣泛征求省有關部門和各市意見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實施方案》(送審稿)?!秾嵤┓桨浮罚ㄋ蛯徃澹┌匆幎ㄟM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2021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審議,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由工作目標、基本要求、支持政策、組織實施等四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標。提出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主要從保障對象和建設標準、積極引導各方參與、實行低于市場租金的租金標準、發展城市的確定、發展方式等5方面明確具體要求。
第三部分支持政策。從土地支持政策、簡化項目審批、加大補助資金支持、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金融支持政策等6個方面,細化落實我省支持政策。
第四部分組織實施。從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工作機制、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嚴格監督管理、加強激勵約束等4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五、特色亮點
《實施方案》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安徽實際、明確工作目標、細化政策舉措、形成特色做法。
1.量化指標要求。明確建設標準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小戶型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0%;合理配套必要的商業服務設施,參照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有關規定,嚴禁借機進行商業開發;細化規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接受城市政府指導,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原則上比例不低于5%,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
2.細化支持政策。從科學規劃布局、加大土地供應、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三個方面細化土地支持政策,其中,明確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住宅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在簡化項目審批方面,要求各地公布審批“一張表單”,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面落實“并聯審批、限時辦結、超時默認”要求,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時限壓縮在40個工作日以內。在加大補助資金支持方面,積極爭取中央現有經費渠道的補助資金支持,按照中央經費渠道,省級配套安排獎補資金,市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金支持。在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方面,依據7月15日《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對取得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量化比照適用稅收優惠政策。
3.確定發展城市。確定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阜陽、六安6市城區為我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其它城市(含縣級城市)確有發展必要和需求的,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經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享受國家和省相應的支持政策。
4.強化組織實施。提出成立領導小組、建立聯合審查機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出租和運營管理、開展監測評價、納入對城市政府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同時,對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質量安全予以突出強調。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加強部門間協作聯動,開展經常性督導和調度,推進實施方案落地落實,切實加快我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